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2008年定向生分配方案
为进一步遏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倾向,改善薄弱初中校的生源质量,缓解城市初中学校的生源压力,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根据《莆田市2008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初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莆教〔2008〕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区定向生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彭建辉
副组长:林文奕
组员:张燕林、郑丽香、郑向锋、陈国荣、柯剑珊
二、输送定向生的学校资格。输送定向生的学校要具备以下五个条件:(一)是学校按照省颁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各学科课程;(二)是学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获得优秀;(三)是学校班生额不得超过60人(2009年起按省颁普通初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班生不得超过50人);(四)是学校的辍学率在省定范围内;(五)是学校七年级采取免试入学。对达不到以上五条资格中任何一条的,其定向生按原下达指标的50%下达。从2009年起对达不到输送定向生资格五条中的任何一条,将不予安排定向生指标。
三、定向生资格。报考定向生的考生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2006—2007学年度起学籍在报考学校并就读于本校的应届生(从2009年起必须是三年学籍均在报考学校并就读于本校的应届生;(二)是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三年总评B级以上(含B级)。
四、定向生录取。定向生录取按下列条件和程序进行:(一)是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投档分)在当年省一级达标校最低控制线下30分之内(含30分),政治、物理、化学三科成绩只能有1科B等级(即AAA或AAB)。按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二)是定向生指标无法完成的学校,其剩余定向生指标收回。因收回定向生指标而完不成招生计划的省一级达标校,可在省一级达标校最低控制线上尚未被省一级达标校录取,而有填报本校志愿的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总分(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仍完不成的收回定向生指标。
五、定向生指标下达。省一级达标校定向生名额为本校统招计划数(不含择校生)的20%,并按各中学中考报考人数比例分别下达到各学校。直接定向分配给各初中校的名额按三年前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七年级录取人数比例下达。若参加中考报名人数少于三年前招生计划的,以实际报考人数为基数进行核算。若超过三年前招生计划的,按核定计划数为基数进行核算。定向生指标重点向农村学校倾斜,今年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定向生分配比例为1:2(城区学校、农村学校的界定以物价收费相关文件为准),以后逐年增加向农村学校倾斜的比例。具体各学校分配名额等市教育局指标下来以后再分配。
六、我区各中学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及中考报考人数一览表
学校 |
综合素质评定等级 |
报考人数 |
区域 |
分配比例 |
莆田第二十六中学 |
优秀 |
519 |
农村 |
100% |
莆田第十三中学 |
优秀 |
286 |
农村 |
100% |
山亭中学 |
优秀 |
237 |
农村 |
100% |
西埔中学 |
优秀 |
256 |
农村 |
100% |
东埔中学 |
优秀 |
211 |
农村 |
100% |
梯吴附中 |
合格 |
67 |
农村 |
50% |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二日